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 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出租单位出租的建筑起重机械和使用单位购置、租赁、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第五条 出租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安装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六条 出租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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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建筑起重机械有本规定第七条第(一)、(二)、(三)项情形之一的,,,,,,,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并向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九条 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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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第十一条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安装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
第十二条 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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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第十四条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第十五条 安装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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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建筑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着位置。。。。。。。。
第十八条 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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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唬唬�;;;ぷ爸谩⒌蹙摺⑺骶叩冉芯P院投ㄆ诘募觳椤⑽ず捅Q�,,,,,,,并做好记录。。。。。。。。
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租期结束后,,,,,,,应当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移交出租单位。。。。。。。。
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对建筑起重机械的检查、维护、保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 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的,,,,,,,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并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顶升的,,,,,,,使用单位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后,,,,,,,即可投入使用。。。。。。。。
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第二十一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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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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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依法发包给两个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的工程,,,,,,,不同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使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建设单位应当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第二十四条 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二十五条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
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统一的样式。。。。。。。。
第二十六条 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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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负责办理备案或者登记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统一编号,,,,,,,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状况。。。。。。。。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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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安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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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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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履行第二十一条第(一)、(三)、(四)、(五)、(七)项安全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监理单位未履行第二十二条第(一)、(二)、(四)、(五)项安全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睿唬唬�;;;逾期未改的,,,,,,,责令停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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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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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